广告位联系
返回顶部
分享到

短短十几年,日本移动互联网全面落后于中国

区块链专栏 来源:搜狐科技 作者:1讯站 发布时间:2018-03-03 09:57:08 人浏览
摘要

今天,人们普遍认为移动互联网起源于2008年苹果发布了新一代的智能手机 iPhone3G,并以此作为乔布斯对世界影响的一个重要丰碑,确实,自从iPhone面世后,直接开创了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新时代,移动互联网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席卷全球。 但事实上,在iPhone

原文标题:短短十几年,为什么日本移动互联网全面落后于中国  
今天,人们普遍认为移动互联网起源于2008年苹果发布了新一代的智能手机 iPhone3G,并以此作为乔布斯对世界影响的一个重要丰碑,确实,自从iPhone面世后,直接开创了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新时代,移动互联网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席卷全球。

但事实上,在iPhone发布前大概十多年,上世纪90年代,人们已经可以通过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连接互联网,虽然网速非常慢,也没几个网站,更谈不上什么app。当时最主流的上网模式是WAP,但这种模式很有多限制,特别是在当时网速非常慢的状态下,wap的用户交互简直是噩梦。

这时候,日本人出现了,1999年,日本电信运营商NTT DoCoMo推出了i-Mode移动上网模式,其最大的创新在于实现了分组数据传输,通过i-Mode用户随时随地使用手机访问互联网、收发电子邮件甚至下载高品质音乐等,i-Mode的出现,第一次将移动电话从“通话手机”进化为全方位的“信息手机”。

那些年,毫不夸张的,日本就是世界互联网的中心,i-Mode模式的成功吸引了包括国内几大运营商、韩国、欧洲、美国等运营商轮番踏破门槛地上门去学习。

而那时候,今天中国互联网界还处于门户时代,杜独领风骚的还是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老大,今天叱咤风云的BAT当时还是羸弱的幼苗,后来腾讯“卖身”不行,还是依靠广东移动赚了第一桶金,站稳了脚跟,而百度则通过免费mp3下载逐步打败了谷歌等一众强手,阿里巴巴凭借创新的模式把实体零售几乎完全摧毁,再后来,得益于中国人口红利,各种资本疯狂涌入,BAT进入发展快车道,渐渐地从跟随日本、跟随美国,走进了移动互联网的“无人区”,开始领航。对了,新浪、搜狐等网站之所以没在美国互联网泡沫中挂掉,主要还是因为当时从日本移植过来的i-Mode,国内叫梦网模式。

而在中国移动互联网突飞猛进的十多年间,日本移动互联网在做什么呢?答案是什么多没做。

如果你有机会从国内去日本的话,你会发现日本社会似乎还生活在十多年前,如果你适应了国内BAT、京东、小米、滴滴、美团点评、饿了么、摩拜单车等等家喻户晓的互联网巨头的话,你会发展日本在这方面似乎就像中国一个三线城市,还是地处偏远的,经济高度发展的日本竟然没有一家本土的互联网巨头,没有搜索引擎巨头,没有社交网络巨头,没有电商巨头,没有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新兴的商业模式,没有Uber/滴滴,没有Airbnb,没有小米,没有美团点评,没有支付宝,没有微信,当然,日本人也有在使用类似功能的产品,但是都不是日本本土企业提供的。

为什么呢?为什么作为移动互联网鼻祖的日本,在移动互联网浪潮中反而节节败退,被中国远远甩在后面?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我简单梳理一下:

首先,日本的工匠精神更适合去打磨硬件的产品,所以它们的各类电子产品曾经一度横行世界,而其保守、刻板的民族性格也注定了他们并不擅长应对迭代更新的移动互联网。如知乎上有人说,日本码农发现代码出了bug,他们不是去积极地调试去修改bug,他们会选择和之前的项目进行对比,为什么之前的没有出问题而现在的出题,修改了哪些部分等。这样的结果是项目在照着前辈造的轮子不断的前进而少有自己的创新。

其次,日本大公司横行,“扼杀’创新。我们都知道颠覆式的创新往往是从边缘开始的,而日本大公司实在太多了,日本的小公司没有太多的生存空间,小公司为了维持公司生存会选择更为稳定一些的为一些大公司做开发。而大公司开发的应用相对于创新,他们更在意稳定性,安全性。

再次,由于日本社会的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公众对科技产品的使用程度经过数十年的积累已经非常完善,日本人没有多少动力和需求去创新。举个例子,在你家门口不远的地方就有地铁站,乘坐环境还不错,班次非常频密,可能直接把你送到你想去的地方,你还会想着要打车吗?你妈妈每天给你准备好了便当,好吃又卫生,你还会想着要叫外卖吗?这些都是简单的例子,但正好能说明日本人没有动力和需求去通过互联网来满足自己的日常所需。

最后,不得不说,实在不是日本人落后了,因为欧洲整体在移动互联网上也没什么起色,不是别人落后了,而是中国的发展实在是太快了,如果论发展速度,中国毫无疑问是这个星球上的第一,如果说今天我们与美国还处于相互追逐的状态,那只是因为它起步比我们早而已。


版权声明 : 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用户自行发布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和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 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232025#qq.cn(#换@)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原文链接 :
相关文章
  • 本站所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用户自行发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版权,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您联系站长处理!
  • Copyright © 2017-2022 F11.CN All Rights Reserved. F11站长开发者网 版权所有 | 苏ICP备2022031554号-1 | 51LA统计